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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败诉,原告主动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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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立案日期 2020 年 9 月 22 日。一审原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原告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索赔 200 万元。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各被告不构成商标侵权,亦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又主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前情提要:涉事公司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5 月,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餐饮企业管理;食品加工等,曾申请注册快手抓饼、饼多多、明日油条等 16 枚商标。据悉,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张其持有的“今日头条”(字样及 logo)注册商标在“计算机软件”等商品服务上构成驰名商标,起诉河南某某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在售卖油条等食品中使用“今日油条” 标识侵害其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200 万元。 4 月 24 日消息,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官方公众号“广州市场监管”消息,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3 日发布了一系列 2023 年广州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去年曾引起小伙伴热议的“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北京抖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对驰名商标跨类保护范围的影响因素、商标淡化构成的认定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审理,明确指出对于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应当基于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划定保护界限,既要防止对自由表达、适度模仿的过度限制,更要避免对市场自由和公平竞争空间的随意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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